山东省深基础与地下工程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“山东省深基础与地下工程协会”。英文及缩写:Shandong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Deep Foundation and Underground Engineering(SDADUE)。
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我省从事深基础与地下工程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科研、监理等事业、企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省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: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立足新发展阶段,贯彻新发展理念,遵纪守法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;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、协调推进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,促进会员单位参与市场竞争,深化改革,转换机制,创新经营,开拓市场,提高经济效益;开展学术交流,推进科技自立自强,促进深基础与地下工程构建新发展格局;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协同推进人民富裕、国家强盛、山东美丽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,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,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。
第五条 本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是山东省民政厅。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六条 本团体的住所:山东省济南市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七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:
(一)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本行业的重大技术政策、行业法规。
(二)引导和促进会员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,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,面向社会需求,创新经营,优势互补,共同提升和进步。
(三)培育会员企业差异核心竞争力,连接工程问题与优势科研资源,推动产、学、研、管合作,学习、推广、提升、应用科技成果。
(四)开展创新方法与管理、技术培训,提高人才素质、企业竞争能力、行业发展水平。
(五)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广经验交流,收集、总结、提升行业创新经验,编辑、撰写有关文献,促进行业知识传播和能力提升。
(六)编辑出版本协会主办的“会刊”、“论文集”。
(七)发展同国内外行业协会、联合会等民间团体组织的关系,开展经济与技术方面的合作与交流。
(八)凝聚本行业优秀人才,开展技术咨询、评价和服务。
(九)开展调查研究,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建议、意见和要求,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(十)协办政府部门、社会团体和会员单位委托事项。
第三章 会员
第八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
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团体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;
(三)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团体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,并交回会员证。
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